自2021年1月1日起,历时5年编纂,共7编1260款条文,总字数逾10万的《民法典》,这本我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开始正式实施。
那么,民法典到底是什么?《民法典》由2015年开始编写,在2020年5月28日通过。《民法典》其实就是九部法律的合集,这九部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而在《民法典》生效之日起,上述九部法律同时废止。
《民法典》的内容覆盖了国人包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成家立业等方方面面,其中,它涉及到有关房产的内容也十分重要,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民法典》创立了一项新的权利:居住权。在中国,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二为一。人们对房屋本身享有所有权,对房子之下的土地拥有40年、50年或70年不等的使用权。如今,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之外,又多了一个居住权,而关于居住权的*新规定,如果还不知道,那未来买房可能就会遇到“大坑”。因为它的出现,会干扰到房屋的交易、买卖、继承、过户、出租等。
根据《民法典》第366条、367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通过合同设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书面合同的方式与他人协议,设定居住权。
例如,夫妻双方离婚后,可以为另一方设立居住权,家庭成员和亲属间,因为分家析产共同生活等原因,也可设立,甚至长期为家庭提供服务的保姆,也能设立居住权。因为《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合同约定或遗嘱方式设立。也就是说拥有居住权的人,不仅仅可以是房主的保姆,还可以是朋友。而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虽然说,居住权只能保障居住权利,没有继承乃至转让的资格。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而新业主即使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也就是说他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
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甚至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各位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和房子产权没有关系的人,却可以合法的居住在房子里,甚至一辈子,那这房子还会有人愿意买吗?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难以交易的,因为买房无法住进来,还不能把别人赶走,这样的房子在二手房市场里,就是存在缺陷的,谁会买一套有权利缺陷的房子呢。同时继承人继承房屋时,也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搬走,只能等居住权限到期,或者居住权人去世后,才能行使完整的房屋权利。
2021年前交易的房子,都是没有设立居住权的,但从今年开始,情况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对于买二手房的客户来说,交易之前一定要记得查清楚,到底这个房子是否被设立了居住权,需要更加细致和慎重,否则之后的麻烦会不断。
需要说明的是,不是长期居住就能获得居住权。只要业主没有主动设立居住权,居住权益就不成立。
再是住宅七十年产权期满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这样看来,住宅的7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自动续期的,不必担心被收回。但是需要交一笔费用,至于费用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仅仅是对居住用地的房屋产权人,如果是商住或者商办类型的物业,目前产权到期后如何界定权益,还没有正式法律保护。因为《民法典》只提到:住宅建设用地的自动续期,住宅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使用权一般是七十年。而公寓、写字楼、商铺多数都是商业用地,小产权房更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四十年到五十年不等,这就是差别所在。
目前并无法律规定,支持非住宅用地自动续期,所以,不是什么房子都值得买,一定要注意识别房子背后的土地性质。
还有《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财产的收益归业主共有。如今城市里的住宅楼,基本上都有配套电梯,这给居民上下楼提供了便利。但不知从何时起,小区的电梯里放置了各式各样的广告,而由此带来的广告收益归属也存在着诸多争论。那些广告一年有多少收益?钱都去哪了?
通常情况下,这些广告的收益、支出、结余等等,物业公司不是找各种理由搪塞,就是从未向业主公布过电梯广告的收益情况,这些收益*后成了糊涂账。而《民法典》进一步加强了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明确了公共收益的归属。第274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财产。
其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小区共有部分产生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如果物业公司将这些收益作为自己的经营收益,侵害全体业主权利的,构成侵权行为。包括小区外墙广告也是如此,还有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等。
现实生活中,由于大多数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加上业主法律意识不强,物业公司将电梯广告收益情况隐瞒不报,私自支配这笔收益,已经成了普遍现象,许多业主对该部分收益的去向并不清楚。《民法典》实施后,共有财产产生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公司必须要公布收支结余明细,而在这方面以后找物业理论,业主也可以拿出《民法典》作为自己有力的法律依据。
接下来是已经抵押的房产,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买房一般都会通过银行借款,银行会要求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在之前,什么时候把银行的钱还清,银行才会解除抵押,只有这时,房产才可以上市进行销售。而《民法典》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这两条法规的意思是,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即设立抵押的房子可以卖,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就是说可以带着抵押权卖。抵押权不影响房产的交易流转,卖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但是产权人卖房子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
这也是今年《民法典》的一大新规则,未来二手房交易量一定会因为这个规定,成交量大幅度的攀升。
再是,租房合同有效期间,房东卖房,租客可以继续住。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如果租客与房东签订了2年的租房合同,但是房东在这2年内却把房子卖了,此时的房屋所有权变更,并不影响之前的租赁协议,租客可以继续住,直到租赁合同期满为止。
以后,在租房合同有效期间,再也不担心房东突然卖房了,对于房东来说,如果有卖房计划,也尽量不要和租客签订时间跨度很长的合同了。
接下来,即使跳过中介成交,也要支付中介费。由于中介合同可以随时终止,房屋中介费又很昂贵,比如在上海一套1000万的房子,中介费甚至高达二三十万。有时不免会有买家为了逃避支付报酬的义务,故意绕过中介人已经完成了的中介服务,而后再与因中介而认识的第三人订立合同,这就业内常说的跳单。
《民法典》第965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跳单的委托人依然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看到这一条款*兴奋的应该就是那些房屋中介们了吧。当然,这个规定也不仅限于房地产行业,其他行业也同样适用。
总的来说,《民法典》涉及的内容十分庞大,与国内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说,人们从生到死都会受到《民法典》的“规范”。想了解更多关于楼市信息,更多怀化买房优惠信息,怀化楼盘*新动态,*新怀化房价,请关注怀化房产网-怀化吉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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