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和省直管县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会员单位:
“广厦奖”是经国家批准的房地产行业的综合性奖项,评选的目的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居住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引领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获奖项目应当是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好、质量优、性能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在推进绿色健康、产业化发展方面起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广厦奖”评选已进行九届,现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启动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1.评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配套完整,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旧城改造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工程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交付使用年以上。
(3)住宅全装修比例(按套数计算)原则上为60%以上。
(4)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85%
以上;入住率达到60%。
2.候选项目申报条件
(1)从规划设计阶段至主体尚未竣工阶段的项目。
(2)有意愿按照“广厦奖”评审标准开发建设与管理的项目。
3.申报办法
(1)申报“广厦奖”的企业向当地市州和省直管县房地产业协会报名。
(2)市州和省直管县房地产业协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到“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3)“广厦奖”评选活动在全省开发行业内进行,省、市和省直管县房地产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优先推荐参评广厦奖”评选工作。
(4)“广厦奖”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评选项目、候选项目申报表及提交资料要求等相关资料可在中房协官网和湖南省房协官网“广厦奖”专区下载。
评审及表彰1.评选项目经初审、现场评审、终审及公示后,由“广厦奖”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每年评审一次,评审通过的项目,发布表彰决定,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
2.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经省级评选机构初审、中房协“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复审后,对符合“广厦奖”候选项目条件的项目颁发标识牌、证书,颁牌仪式可结合中房协或各地房协相关活动举行。当候选项目达到评选项目条件时,转成评选项目申报。
具体时间安排1.第十届“广厦奖”于2021年4月启动
2.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推荐。
3.第十届*批“广厦奖”评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省级评选机构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10月30日。第十届第二批“广厦奖”评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省级评选机构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四季度召开第十届“广厦奖”表彰大会。
四、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开发分会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8号和馨佳园1栋302联系人:曾庆乐电话0731-82244027、(即微信)
附件:关于印发《“广厦奖”管理办法》、《“广厦奖”项目评审方法及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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