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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共同印发《关于新建小区配建文化活动站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新建小区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建文化活动站,确保人均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低于0.05平方米。居住人口1000人(300户)及以上的,配建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居住人口5000人(1500户)及以上的,配建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
《指导意见》还提出,对拟出让的居住用地,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要求,并在审查项目规划方案时严格按照要求明确配建的位置和规模。对于已出让的居住用地且规划方案已批在建尚未竣工验收的,鼓励支持项目建设单位按本指导意见配建一定规模的文化活动设施用房。
秉承完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理念,配建的文化活动站还将更惠民、便民。《指导意见》提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为小区配送社区文化辅导员,配送文艺演出、讲座、展览等文化服务和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参与度和满意度,实现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