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通知本辖区内有在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将风险提示予以公示,并进行现场检查。
二、有在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2022年1月21日前完成公示,并加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我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行为,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定期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张贴的公示统一使用A1规格的纸张,字体端正。
附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
- 湖南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