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怀化市城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工作启动。据了解,此次登记实施办法在之前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怀化市城区地下车位(库)的用地、规划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按照规划设计方案修建的地下车位(库),其建筑规模经批准不计算容积率的,免收土地出让价款,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地下车位(库)依法改变批准用途的,建筑规模计算容积率的,按现时楼面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建筑规模不计算容积率地下车位(库),按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的30%缴纳土地价款。
地上房屋已经完成所有权登记的房地产开发小区,地下车位(库)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凭业主提交的买卖合同、交款凭据、其他证明文件,在缴纳契税后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 怀化城区地下停车位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