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怀化买房 >怀化楼市 >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案例(二)

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案例(二)

来源: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16 15:53:32

一、关于XXX小区遗失补办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该宗地总占地面积10403.66平方米(15.61亩),由五块土地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一土地使用权人为彭XX等9户,于2009年取得怀国用(2009)第出4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为132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至2079年6月12日止。

地块二土地使用权人为怀化市XXX村民小组,于2009年取得怀国用(2009)第出4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为361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至2059年6月12日止。

地块三土地使用权人为怀化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取得怀国用(2009)第出39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为413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至2045年3月19日止。

地块四为该小区开发商超占XXX集团公司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属争议至今未处理完毕,土地面积为1214.73平方米。

地块五为国有空地,土地面积为116.33平方米,还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由于权利人保管不慎将三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并于2016年在怀化 日报刊登遗失声明。现地块一、二、三块土地权利人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经测绘院实测,该小区未按土地证上的红线修建建筑物,导致房屋超出原红线并占用相邻地块土地使用权(详见附图)。


图片

处理意见:

一、将该五块土地整体落宗,按原审批红线分别备注一、二、三块宗地土地使用面积,办理三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完成以下手续后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房地合一)首次登记:

1、三宗土地的使用权人统一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2、超占的铁路建设用地和无权属的国有土地共计1331.06平方米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产科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补签土地出让合同;

3、将三宗土地的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统一。


二、调整湖南XXX怀化置业有限公司“怀国用(2011)第出1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红线

湖南XXX怀化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办理了怀国用(2011)第出1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面积为222901.11平方米(334.35亩),其中已办出让面积201322.24平方米(301.98亩),现该公司申请办理此红线范围内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地合一)。落宗时发现原发证红线范围跨多栋房屋,红线与现状不符,导致无法落宗。

处理意见:

要求国土测绘院根据我中心权籍调查科实地调查结果,在保证总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对发证红线进行调整,土地面积仍为222901.11平方米(334.35亩),湖南某集团怀化置业有限公司在调整的红线图上签章予以认可。再由我中心去函给我局规划部门、地产科将调整的红线情况予以函告。


三、原怀化某公司职工房改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存在的问题

原怀化某公司职工房改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分证的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1、房产证已遗失、补证的问题:原房屋所有权人将房产证遗失,但私下已买卖,是否要将原证注销后再补办给原权利人。

2、房改房委托办证的问题:因房改房用户比较分散,如分别持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总证来办理不动产权证,需多次重复提交资料。

3、在办理出让过程中新旧地价执行问题

处理意见:

(1)由原房屋所有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登记一科办理挂失、注销声明,由不动产中心在门户网站上将该信息刊登15个工作日后给原权利人补办房改房不动产权证。买受人和原权利人双方持原权利人的房改房不动产权证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2)由公司提供一份总情况说明,一份总委托书,将改革重组、委托时间、委托人、受托人、允许上市交易等问题一次性告之给我中心。

(3)凡2020年3月25日前已已经受理的业务,按老的基准地价计算出让金,3月25日申请的均按照新的基准地价计算出让金。

注:以上案例均发生于2021年1月1日前。



免责声明:此信息来源于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版权归原作者。吉屋网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的信息无偿服务,在网页上展示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进行删除处理(loupan@jiwu.com)。
买房交流群-74群(362)
  • 旧念何挽:时代倾城好不好?
  • C.yy:对比周边,性价比高
  • 约瑟:准备入手一套
  • 孔龙飞:时代倾城户型采光好
  • 黛子:你买了哪个户型啊
  • 小丸子:大家组团去看看呀
3012人正在热聊楼市